轉知:銓敘部函以,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6條之1業經總統114年8月1日華總一義字第11400077471號令修正公布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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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:銓敘部函以,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6條之1業經總統114年8月1日華總一義字第11400077471號令修正公布,請查照。

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8月29日部法三字第1145863666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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